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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生的孩子是否有权力要回

来源:一灯教育

没有结婚生的孩子男方不是一定有权力要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子女已满二十四个月的,父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男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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