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付首付,但还未交房的房子不可以将其转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七条 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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