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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篇11

来源:一灯教育


  甲方:

  乙方:

  1、本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四川移动无线音乐运营中心产品开发技术人员服务;

  2、本技术服务项目起始、终止日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时间为 上午 9:00 ~下午 18:00 ;午休时间为: 12:00~13:00

  3、本项目由 乙方 提供开发设备,支付给乙方设备使用费为: 200 元/台/月。

  4、本项目如果每人每月加班时间在10小时内(含10小时),则不计算加班费。超出10小时按照主协议约定加班费来执行。

  5、项目结束前15天,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是否续约,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后续工作安排。

  6、技术人员等级认定说明: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最终等级确认以用人方(四川移动)的等级评定为准。 注:用人方(四川移动)每3个月对技术服务人员重新评级。

  7、乙方应确保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如技术服务人员因各种意外或其他突发事件突然脱岗,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后备技术服务人员通过面试并上岗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8、到甲方现场开发、服务的乙方技术人员的人月单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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