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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专项补贴是否可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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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专项补贴是否可以开?根据管理办法只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才开具。如果您收到这笔专款是该事业单位给您的奖励或是补贴,让您专门研发科研成果,那么就不属于的开具范围,不应征流转税,可以开具其它凭证,但,如不是国家规定的专项用途补贴应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您收到的这笔专款是该事业单位给您专门用于搞某项科研成果,并在科研成功后要取得这项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那么相当于该事业单位向您购买无形资产等,属于的开具范围,在收到款项时您就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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