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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一灯教育


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变化的由谁来审查呢?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变化的,以下单位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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