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购房不需要提供社保和户口
二、租赁补贴
三、人才公寓
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已享受租赁补贴的A、B、C类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应会同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重新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扣减已发放补贴资金,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已享受租赁补贴的D类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后,自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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