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并不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生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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