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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说借条是胁迫写的应该怎么办?

来源:一灯教育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一、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二、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机关的报警记录。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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