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判断依据是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没有构成近似,一个字的差异不会构成侵权;反之,会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商标没有构成近似,那么商标差一个字就不会构成侵权,反之则认为构成侵权。商标侵权是指: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侵权纠纷中店名的相似度标准与法律解读
在侵权纠纷中,判断店名的相似度是否构成侵权有着一定的标准和法律解读。根据法律规定,店名的相似度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字形、发音、含义等。如果两个店名在这些方面非常相似,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两家店是同一家或有关联。然而,只是一个字的差异通常不足以构成侵权,还需要考虑整体的商标或商业形象是否相似。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恶意模仿、竞争关系等因素。最终的判断需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因此,在侵权纠纷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结语
商标侵权纠纷中,判断店名相似度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字形、发音、含义等。单个字的差异通常不足以构成侵权,还需考虑整体商标或商业形象是否相似,以及是否存在恶意模仿、竞争关系等因素。最终判断需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因此,在侵权纠纷中,需根据具体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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