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
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积110分。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申请
上海居住证积分不能通过个人申请,得由单位申请。持证人需要申请居住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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